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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5日,北京市第335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表示,4月22日至5月15日15时,本市累计报告1074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涉及15个区,其中,朝阳区378例,房山区297例,海淀区115例,丰台区91例,通州区74例,顺义区44例,西城区19例,昌平区15例,石景山区13例,大兴区12例,东城区8例,门头沟区3例,密云区、延庆区各2例,经开区1例。
中铁十一局三公司相关聚集性疫情新增感染者19例,累计报告感染者68例。流调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14日,中国铁建党委、纪委《关于对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单位及人员问责情况的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5月3日以来,中国铁建所属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在北京3个项目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露出中铁十一局的疫情防控还存在着漏洞,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北京市及房山区纪委监委对此起聚集性疫情事件的调查,中国铁建党委、纪委立即落实有关问责工作。现将问责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相关单位的问责处理情况
经调查,中铁十一局党委落实中央疫情防控精神不彻底,对首都工程项目防疫工作重视不够,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工作部署不力,对下属单位出现聚集性疫情负全面领导责任。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落实单位责任和联防联控机制管理要求不到位,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对此负全面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对中铁十一局党委和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六名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1.中铁十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某明,在首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政治站位不高,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落实抓的不细不实,对在京下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缺乏监督管理,对下属单位出现的聚集性疫情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中铁十一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龙某桥,作为京津冀指挥部直接分管领导,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管区域内项目发生的聚集性疫情,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龙某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3.中铁十一局京津冀指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某,对在京项目日常检查督导不到位,对首都疫情防控政策重视不够,思想麻痹大意,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4.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书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罗某军,政治敏感性不强,履行防疫主体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实,致使项目部管理松懈,造成疫情扩散,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罗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5.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某川,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未及时督促该公司党委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首都疫情防控政策作出进一步工作安排,未及时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首都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某川党内警告处分。
6.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项目部负责人周某敏,落实在京项目疫情防控不力,造成聚集性疫情,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周某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