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
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部国家标准的集体亮相,让
建筑节能工作有了坚实的标准技术依据。
“不是推荐性的,不是倡导性的。对于《住宅建筑规范》的出台,建设行业各单位必须遵守不能违背。它为将来的节能工作提供了合法依据”,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义表示。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2006年5月11日,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宣贯会。来自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领导,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和能源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的有关同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同志,部分科研设计单位和企业的代表,《住宅建筑规范》等三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主要编制人员,共约150人参加了会议。
《住宅建筑规范》是我国第一部以住宅建筑为一个完整对象,从住宅性能、功能和目标的基本技术要求出发,在现有《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全面强制执行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住宅性能评定方法、衡量住宅综合性能水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
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后两者都是在《住宅建筑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住宅和公共建筑向更加科学、更加节约资源、更加注重性能要求的方向发展,将对我国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已于 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黄卫表示,这三部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它们从不同层次、不同效力上贯彻了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体现了“四节一环保”的技术要求。
同时,针对目前
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力低的问题,黄卫表示,将在完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抓执行。“抓标准是基础,抓设计是重要环节。选出好的典型,更要筛出不好的典型”。黄卫透露,有影响的大牌设计院在此过程中将被重点关注。拟在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里,对前50名设计大院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与【】相关热点资讯:
【了解更多 “” 相关信息请访问
幕墙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