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市建委施工安全处透露,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要求,市建委将对在京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目前申办工作已经开始,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据悉,本市的“施工安全许可证”的颁布工作将在2005年1月底全部完成。本市建筑企业申报时须准备以下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为建设部统一表格,表格待公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资料。市建委负责人提醒,各企业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市建委将在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上随时公布有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供全市各企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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