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既能
保温隔热,又能
防火,这是当今建筑的两大功能诉求,但近年来发生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大型火灾,均与建筑
外墙外保温材料有关。保温与防火,二者如何兼得?5月16日,建筑
墙体材料、
门窗幕墙防火与安全标准支撑技术应用交流会在北京举行,
建筑防火与墙体材料的标准成为与会代表讨论的焦点话题。
近年来,因建筑外墙外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合格而导致的火灾事故案例不胜枚举。较为典型的有: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30层的北配楼因高空烟花引起屋顶可燃的
防水材料及外墙可燃的
保温板材燃烧,造成火灾;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教工公寓对外墙进行保温装修时,无证电焊工违章
焊接作业,引燃可燃的
外保温材料而引发大火;
2011年2月3日,沈阳万鑫皇朝38层的B座公寓楼因烟花引燃可燃的
外墙保温材料迅速燃烧,B楼整体燃烧并引燃毗邻45层的A楼。
与会专家分析称,一些建筑火灾的发生,不仅与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有关,还与工程的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程序等密不可分。住建部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墙体材料革新处处长何任飞认为,按照
建筑材料及技术的要求,严格执行现有的标准规范,可将火灾控制在合理水平,减少火灾隐患。
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副秘书长国中河介绍,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领域,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今年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对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防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