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第三、四、五等重要部分都用较多的篇幅阐述了有关建设“两型”社会的基本依据、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报告在第三部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报告在第四部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报告在第五部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由此可见,建设“两型”社会,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又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措施。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要领会掌握其精神实质,更重要的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自觉行动。在我们建设事业的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十七大报告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就是要全面实施
建筑节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充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上务求作为。
实施建筑节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具有重大的意义。自1973年第一次世界能源危机以来,各国专家对各个用能领域可能产生的节能潜力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建筑用能是具有节能潜力最大的用能领域。
建筑能耗包括建筑建造能耗和建筑运行能耗。建筑建造能耗属一次性的生产能耗,含
建筑材料和设备生产能耗、建筑施工和安装能耗;建筑运行能耗属多年长期消耗的能源,含建筑
采暖、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能耗。建筑运行能耗比建筑建造能耗大得多。我国建筑能耗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主要指建筑运行能耗,但由于新建建筑规模很大,因此同时要求节约建筑建造能耗。据建设部公布,建筑运行能耗占全社会商品能耗的27。5%,如果加上建筑建造能耗,占全社会商品能耗的三分之一以上。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镇居住面积不断增加,人们对建筑物舒适性的要求提高,以及采暖与空调的区域不断扩大,今后建筑能耗持续增长将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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